中小学、幼儿园、中专、基地、特教校:
为进一步规范教师个人业绩统计管理,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积极性,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、业务精湛、充满活力的教职工队伍、高效运作的校级领导班子,经局党委会研究,决定在全县各学校建立学校及教职工档案,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1.学校及个人档案表,每学期末建立一次。内容由各学校严格把关,确保内容真实无误。学校档案由学校安排专人填写。
2.个人档案由本人填写。文档以“姓名+业务档案”命名,以便搜索查阅。
3.两项档案属于永久性保存材料,是一项长期细致的工作,各学校须安排专人负责,认真做好教职工业务档案收集、整理、审核、归档工作。学校档案将装订成册送局党委审阅。
4.每学期两类档案于学期末前完成报送,2021-2022学年第一学期两类档案于2月底前补充完成,以学校为单位打包发送至局机关党委邮箱:zzc8852005@163.com。第二学期档案于7月10号前完成上报。
附件:教职工档案表、学校档案表
灌云县教育局
2022年2月18日